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加强国际产业安全合作,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要实现这一目标可以以数字贸易为先导,通过知识密集、数字密集的方向来实现。然而在发展数字贸易的过程中,相关领域的理论和监管实践上仍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首先,随着数字贸易的日渐兴起,新新贸易理论前提假设的现实基础逐渐发生改变,因此需要构建新的理论分析框架以应对数字贸易的新特征。如异质性企业贸易理论认为,由于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比国内市场的难度要大,当企业选择出口时,就要付出更大的进入成本,因此该理论包含一个重要假设即国际贸易的固定成本显著高于国内贸易。而在数字贸易中,企业利用互联网和数字技术就能快速完成原先很难完成的甚至无法完成的贸易环节。也正因为如此,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将加入国际贸易并从中获利。显然,在数字贸易背景下,上述命题将难以成立,企业进入国际市场所需的固定成本会越来越低,不断趋近于国内贸易的固定成本。
其次,数字经济对当前的贸易监管体系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具体地,传统贸易中,各国海关、商务等监管部门,WTO 等国际组织是贸易的主要监管机构;各国国内的贸易制度、国际贸易协定是约束贸易行为的主要法律规范。而数字贸易的监管体系,不仅涉及前述的监管机构与法律规范,还强调对数字贸易中的关键要素—数据进行监管。因此如何在传统贸易监管体系下,融入数字化内容将是 RIDE 在这一研究方向下的第二个主要研究主题。